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要求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体安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澳门威斯尼斯人app官方网站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方案。
一、成立澳门威斯尼斯人app官方网站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小组
1.组长:张四保(副院长)
2.工作小组成员:热依拉·玉素甫、马军
3.指导教师:唐耀宗、叶建国、唐子兴、阿里米热·阿布拉、李亚平、祖丽胡玛尔、阿米娜·沙比尔、梁相玲、努尔买买提、王和香、马军、翟登鑫、郭新红、阿迪莱·玉苏普、马啸天、努尔阿米乃姆·麦合木提、麦麦提明·阿布力克木、热依拉·玉苏甫、付芳芳、密瑞帮古丽·买买提、西日尼阿依·努尔麦麦提、李世荣、阿布拉江·艾力、夏春芳、阿斯牙·米吉提、李占勇、唐国亮
二、总体安排
主题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新疆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含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成果展)。
三、目的与任务
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四、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五、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 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含团队负责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区赛组委会。
七、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
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 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
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八、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各学院按照报名项目数量要求(见附件1),组织学生参赛,在6月20日12:00前将报名材料(参赛团队报名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和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大赛办公邮箱1985879293@qq.com。
参赛团队6月19日之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网上提交比赛相关材料。
2.创业计划书评审(2023年6月19-22日)
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团队项目计划书进行盲审,项目计划书具体要求参见赛事设置相关内容。
3.初赛阶段(2023年6月23-25日)
参赛团队以PPT形式进行项目展示(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计划书和团队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在此期间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相关培训。
九、参赛项目要求
校内选拔赛参照自治区比赛的参赛项目要求、比赛赛制、各赛道和活动方案进行。
十、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学校将按照大赛的相关要求,获奖项目将进入喀什大学创新创业基地享受自治区、地区和学校相关政策,并推荐参加自治区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比赛地点:喀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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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日